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自主创业补贴资金拨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03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财规【2018】2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创业补贴。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经孙翠芝个人申请,广场街道办事处报批,我局与办事处联合调查,就业困难人员孙翠芝在我区新华贸购物中心三层3012号合法经营(经营范围不在国家限制的行业范围内),并于2019年8月16日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主创业情况属实。现对孙翠芝创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路南区人社局反馈。

联系人:孙贺军、于蒲胜

联系电话:2862275。

 

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31